宁波外贸版“惠企12条”出炉
为切实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各类外贸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外贸企业稳业务稳发展,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支持我市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的若干意见》,涉及相关举措共计12条。
此次外贸版“惠企12条”,进一步细化落实了我市加强疫情防控、支持外贸发展的最新政策,主要涉及金融支持、信用保险、有序复工加大稳岗就业力度、提供涉外法律援助、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及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等6方面,为全市2.5万余家外贸企业纾解进出口难题、稳业务稳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在金融支持方面,我市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进行精准施策:积极帮助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外贸企业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帮扶企业运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并享受中央财政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对各类外贸企业加大贷款支持;充分发挥“甬贸贷”融资风险专项资金作用,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资金投放力度。
在加大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加快保险理赔服务效率方面,我市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政策覆盖面,降低政府统保平台保险费率,降费幅度不低于20%;要求相关保险机构加快理赔,开通受疫情影响相关案件的“理赔绿色通道”,鼓励企业通过信保通、邮件等无纸化方式报损或索赔,适度放宽理赔标准,对受疫情影响的案件,定损核赔时间缩短到2个月。
在组织复工及加大稳岗就业力度方面,我市实行复工企业清单化管理,根据外贸企业订单情况和自身条件,指导帮助外贸企业尽快复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外贸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延长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外贸企业,返还一定额度的上年度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加大涉外法律援助力度方面,我市发挥对外贸易预警点和市级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为我市外贸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服务。市贸促会等单位加快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支持外贸企业维护自身权益。
在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方面,我市进一步统筹加强外贸企业参展政策,市县两级适当给予补助相应展位费损失;发挥跨境电商优势开拓国际市场。积极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扩大母婴用品、食品、保健品等产品进口,保障民生消费品市场供应。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和生产型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数字化营销,多渠道开拓多元化市场。
在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方面,我市对于疫情防控、恢复生产必需的各类物资进口及列入省市复工名录的重点外贸企业产品出口,协调海关、税务、外汇、机场、港口、交通等口岸部门和运输沿途各相关地区政府,及时疏通物流运输瓶颈,提供通关、放行、结算、税务便利。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便利疫情防控相关外汇业务办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市提供便捷出口退(免)税服务。对于需提供纸质证明及资料的,可采取邮寄送达或延后提供;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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